华声在线11月29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 王勇军)连日来,永兴县纪委监委组成多个检查组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组发现,在职干部袁某某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与县内两单位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兼职取酬2.9万元。在省市县开展的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工作活动中,袁某某没有如实报告本人的兼职取酬收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得收入上缴财政。与袁某某类似兼职取酬的还有黄某某、邱某某等4人。

永兴县在往年清理规范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阅近年来领导干部上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结合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兼职任职手续批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出的人员分类提出不同处理意见。同时,紧盯巡察移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不放过,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今年全县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立案4起,目前给予党纪处分3人,收缴违纪款14.2万元。